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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建隆重详定刑统民国10年吴兴刘氏嘉业堂刻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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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7 19:5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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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中文名


: 宋建隆重详定刑统


别名


: 宋刑统


资源格式


: PDF


版本


: 民国10年吴兴刘氏嘉业堂刻本


发行时间


: 1921年


地区


: 大陆


语言


: 繁体中文


概述


:




重详定刑统三十卷附录一卷 (宋)寳仪等撰 校勘记一卷 刘承干撰 民国十年吴兴刘氏嘉业堂刻嘉业堂丛书本


宋朝的立法活动,始于宋太祖建隆三年(962年),当时工部尚书判大理寺窦仪等人奏请朝廷建议修订法律,得到朝廷同意后,由窦仪等人主持其事。次年编成《宋建隆重详定刑统》,并于同年八月“谟印颁行”,使其成为中国历史上首部刊版印行的法典。 《宋刑统》的体例,仿照唐末的《大中刑律统律》、后唐的《同光刑律统类》和后周的《显德刑律统类》而制定。 其律文只是《唐律疏议》的翻版,除“折杖法”外很少变动。但其收集了唐朝开元二年(714年)到宋朝建隆三年(962年)近150年间的敕、令、格、式中的刑事规范,根据需要选出209条(包括“起请”32条)附于律文之后,与之并行。这是《宋刑统》与《唐律疏议》的重要区别。其篇目,仍与唐律一样,共12篇、502条,不过在每篇下设有“门”,合计213门。 《宋刑统》自颁布以后,虽于宋太祖乾德四年(966年)、神宗熙宁四年(1071年)、哲宗绍圣元年(1094年)、高宗绍兴元年(1131年)数次修改,但改动很少,正如《宋刑统·序》说“终宋之势,用之不改。” 但该书原刊本已失传。


目录


: 序 律文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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