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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比较侵权行为法 上下 Gemeineuropaisches Deliktsrecht 德 巴尔 扫描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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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9 22:27: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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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中文名


: 欧洲比较侵权行为法(上下)


原名


: Gemeineuropaisches Deliktsrecht


作者


: (德)巴尔


资源格式


: PDF


版本


: 扫描版


出版社


: 法律出版社


书号


: 7503634804


发行时间


: 2004年05月


地区


: 大陆


语言


: 简体中文


概述


:






内容简介:


本书分为上、下两卷,上卷包括:基本概念,大陆欧洲民法典中的侵权行为法,斯堪的纳维亚赔偿法和普通侵权行为法,欧盟内侵权行为法的统一和协调,在私法范围内的侵权行为法,侵权行为法与宪法和刑法等六章。下卷包括:损害、可赔偿性损害和损害赔偿,自己不当行为之责任的理论及其表现形式,自己没有不当行为之责任的理论与表现形式、因果关系与可归责性、一般抗辩事由等五章。本书对欧盟15个成员国16个法域的侵权行为法立法、判例和学说进行了系统的比较观察。研究细密、资料全面、见解深刻是其基本特点。大陆法系法学论著通常较少研究判例,而本书对欧盟各国从《法国民法典》以来近200年的侵权案件之全面研究使读者见到的是各国生动的侵权行为法。作者站在整个欧盟的高度研究侵权行为法,避免了偏颇于一国之制、一孔之见,而给谈者展现了欧盟各国侵权行为法的全面画卷。比较法研究容易陷入资料堆砌而缺乏作者自己观点的俗套,而本书的出发点就决定了其独特的立论要求——它以欧盟各国侵权行为法立法、司法和理论为基础,以制定统一欧洲民法典为目标。


内容截图:





目录


: [上册] 第一部分 基本概念 一、“侵权行为法”的概念 二、对自己行为的责任 三、在自己没有行为时的责任 第二部分 大陆欧洲民法典中的侵权行为法 一、在债法内对自己不当行为之责任的法律规定的对象与方法 二、替代责任与对物所造成的危险的责任:基本问题 三、民法典中关于对第三人之责任规定 四、对源于动物、建筑物和土地的危险之责任 第三部分 斯堪的纳维为民作法和普通侵权行为法 一、对个人不当行为之责任的基础 二、从法典化的债法之角度看斯堪的纳维亚和不列颠群岛的法律 第四部分 欧盟内侵权行为法的统一和协调 一、法律统一和协调的手段 二、通过国家间条约统一的法律 三、欧盟与其指令、确定的法律、议案与项目 四、非制定法上的法律协调 第五部分 在私法范围内的侵权行为法 一、侵权行为法与合同法 二、侵权行为法与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三、侵权行为法与所有权法 第六部分 侵权行为法、宪法和刑法 一、侵权行为法与宪法 二、侵权行为法与刑法 [下册] 第一部分 损害、可赔偿性损害和损害赔偿 一、损害和可赔偿性损害 二、权利和法益侵害及可赔偿性损害 三、对人格权的保护 四、损害预防和损害赔偿 第二部分 自己不当行为责任的理论及表现形式 一、行为、作为和不作为 二、不当行为和可归责性:体系化和成文法 三、某些特定领域内的注意义务 第三部分 自己无不当行为之责任的理论和表现形式 一、自己无不当行为之责任的理论 二、对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和环境危险作业的责任 第四部分 因果关系或可归责任 一、因果关系的可归责任问题 二、因果关系的归责标准 第五部分 一般抗辩事由 一、一般抗辩事由、正当理由、外因 二、自助、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三、受害人同意、风险自负行为、共同过错及类似情形 四、免责协议 五、丧失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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