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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的方法扫描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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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11 23:56: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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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中文名


: 裁判的方法


作者


: 梁慧星


图书分类


: 法学


资源格式


: PDF


版本


: 扫描版


出版社


: 法律出版社


书号


: 9787503642012


发行时间


: 2003年4月1日


地区


: 大陆


语言


: 简体中文


概述


:




内容简介:


钱鈡书先生有言:所谓题献者,并不是真的将著作献出去,不过是虚晃一招而已。其法律性质属于无名之单方行为可知。除题献给亲爱者如父母、爱人、子女一类外,谓为窃取他人之名为自己的产品做广告,大抵不差。至于作者在自觉有了点名气之后,更将原“题献”抹去者,则又等而下之者也!是故法律上实有明文规定凡题献者,除题献给亲爱者如父母、爱人、子女一类外,须于著作出版之前,对于被题献之该他人履行告知义务之必要。并进而规定,被题献之该他人于受告知后之合理期限内明确表示不情愿而作者未抹消该“题献”者,应当承担侵犯姓名权的民事责任。读者诸君,以为然否?


作者简介:


梁慧星,1944年1月16日出生在四川省青神县汉阳乡梁村。家庭成分:下中农。1949年至1955年在青神县汉阳乡中心小学读书。1955年7月小学毕业,在家务农一年。1956年考入青神县中学。1962年中学毕业,考入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本科。1965年加入共青团。1966年大学毕业,在校参加文化大革命运动。1968年12月分配到云南省昆明市农用轴承厂工作,先后担任过政工干事、劳资干事、工会宣传干事。197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10月考取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1981年10月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留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经济法研究室从事民法学研究。1983年担任助理研究员;1985年担任《法学研究》杂志副主编;1988年10月晋升研究员;1988年10月至1998年12月担任民法研究室主任。1990年国家人事部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员。1993年担任民法学博士生导师。1999年1月担任法学研究杂志主编。1999年起担任第四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2001年兼任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2003年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主要著作: 《合同法》(合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经济法的理论问题》(合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6年;《民法》,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年;《中国民法学:民法债权》(合著),法律出版社1991年;《中国民法经济法诸问题》,法律出版社1991年;《民法学说判例与立法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民法解释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民法总论(修订本)》,法律出版社2001年;《民法学说判例与立法研究(二)》,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1998年;《中国物权法研究(上、下)》(合著),法律出版社1998年;《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合著),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为中国民法典而斗争》,法律出版社2002年;《裁判的方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合著),法律出版社2003年。


内容截图:





目录


: 第一讲 民法解释学概述 第二讲 法律解释方法 第三讲 法律漏洞补充方法 第四讲 不确定概念的价值补充 第五讲 利益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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