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法住随转 五他所哀愍
丁二思惟大义
丁三思惟难得
丙二心要受持之法如何 分二
丁一于道总建立生起决定 分二
戊一三士之道摄一切佛教之理 分二
己一增上生满 下士
己二决定圆满 分二
庚一二乘 中士
庚二大乘 分二上士
辛一波罗密多乘
辛二金刚乘
戊二显示从三士门如次引导之相 分二
己一所有由三士道引导之意义
明上士与中下士所共者即上士之支分应为其前导
~P 617
己二明如次引导之相 分二
庚一正明其相
庚二明其要义 分二
辛一摧伏我慢
为摧伏尚未发生共同中下二士心念之士夫
自谓为上士之我慢故
辛二普益三士
若导上根先以其共下之法无过有利
若对下根说上法上下二善皆不能生
又于上根示以共下之法令修已生者
则能摄持未生者速得修生以为辗转
向上之引导于其自乘并非迟缓发心
须要次第者有密经及龙树无著提婆
等圣言为证故
丁二正明受持心要之法 分三
戊一与下士所共修心之道次第 分三
己一正修此心 分二
庚一发生希求后世义利之心 分二
辛一此世不久住念死之心 分四
壬一不修念死之过患 壬二修之胜利
壬三发何种念死心 壬四修念死之法 分三
此三为根本开为九相束为三决定
一须修 二须现在修 三须不恋色身财物亲友等而修
癸一思惟定死 分三
~P 618
子一思惟死王必来任何法不能免
子二思惟寿命无增有减
子三思惟虽存在时亦无暇修法而死必决定
癸二思死期无定 分三
子一思赡部洲人寿无定死期亦无定
子二思死缘极多活缘甚少
子三思极微劣躯死期无定
癸三思死时除佛法外他皆无益 分三
子一虽极怜爱之亲友围绕无一能留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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