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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伽大义今释 - 南怀瑾 - 第 25 页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说,若男子女人,行五无间业,不入无择地狱。世尊,云何男子女人行五无间业,不入无择地狱。佛告大慧: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当为汝说。大慧白佛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佛告大慧:云何五无间业?所谓杀父母,及害罗汉,破坏众僧,恶心出佛身血。大慧,云何众生母?谓爱更受生,贪喜俱。如缘母立。无明为父。生入处聚落。断二根本,名害父母。彼诸使不现。如鼠毒发。诸法究竟断彼名害罗汉。云何破僧?谓异相诸阴和合积聚,究竟断彼,名为破僧。大慧,不觉外自共相,自心现量,七识身。以三解脱无漏恶想,究竟断彼七种识佛,名为恶心出佛身血。若男子女人行此无间者,名五无间,亦名无间等。复次大慧。有外无间,今当演说。汝及余菩萨摩诃萨,闻是义已,于未来世,不堕愚痴。云何五无间?谓先所说无间。若行此者,于三解脱,一一不得无间等法。除此法已,余化神力,现无间等。谓声闻化神力,菩萨化神力,如来化神力。为余作无间罪者,除疑悔过。为劝发故,神力变化现无间等。无有一向作无间事,不得无间等。除觉自心现量。离身财妄想,离我我所摄受。或时遇善知识,解脱余趣相续妄想。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贪爱名为母 无明则为父 觉境识为佛 诸使为罗汉

阴集名为僧 无间次第断 谓是五无间 不入无择狱

五种无间重罪的反辞巧譬

这时,大慧大士又问:“您说有人犯了某种的五无间业(无可逃避的罪行),但却不致入于无择地狱,(不受时空的限制,而永远沉沦的痛苦。)这究竟是什么道理呢?”佛回答说:“怎样叫作五无间业呢?①杀父。②杀母。③杀害得道的阿罗汉。④破坏和合修持的清净僧众。⑤恶心蓄意出佛身血。这就叫五无间业,是无可逃避的罪行,没有时空的限度,会永堕泥犁(地狱)的。何以又说犯了五无间业,却不受地狱的苦报呢?大慧啊!你要知道,①什么才是众生们最亲的母性呢?那就是说:由内在的爱心引发情欲和贪著喜爱的感觉,这才是与生命同时俱来,为养育众生最亲的母性源泉。②那内在的一念无明,便是众生父性的根本。所以断了这两种根本的,就名为害父和母。③那些一切心理状态所支使的沉迷妄想等等,犹如传染病一样的可怕;如果能够把它完全断除,就名为杀害罗汉。(因为罗汉的境界,他的心中,虽然不再生起妄想的作用,但是潜在能受外界感染的习气种子,还是没有绝对的转变和断除得了。)④毕竟断了身心五阴——色、受、想、行、识的互为因果所累积的业力活动,就名为破坏和合僧众。⑤在凡夫心境中所不觉的内外各种境界和现象,它所发生的七种识的作用,其实都是自心的现量境界所变现的。如果能够用三解脱门(性净解脱、圆净解脱、方便净解脱)而毕竟得到解脱,以此断除七种识的作用,转第八如来藏识(阿赖耶)而变为大圆镜智,就名为恶心蓄意出佛身血。倘使有人能够做到这样的五无间业,虽然名之为犯五无间罪,其实却是证得真如自性平等的无间善业。大慧啊!此外还有一种外在无间罪业,现在再为你解说,使你们学大乘道的人们,知道了其中的妙用,将来再不会被外境所迷惑,被愚痴所蒙蔽,因此而发生怀疑。那是什么呢?就是说,如前面所讲的五种无间罪行,有人真实犯了杀父、母,害阿罗汉,破坏清净僧众,和害佛身出血等罪,他们又不能觉知修三解脱门以得解脱。因此,为了要救度罪恶中的众生们,如来和菩萨,或已得声闻、缘觉的阿罗汉们,就以自在神力化身来做他们的同伴或同事,而示现做出五种罪行,然后示现果报,教他们必须彻底地忏悔,使他们知道解脱这种由罪行所得痛苦的方法;除了由衷的忏悔,是无法得究竟解脱的。他们以身作则,证明这些情形,都是自心现识境界所发生的。除了觉悟自心现量,舍离绝对自私的我身和妄想执著,以及灭除那些基于我身所发出的物欲要求等等的妄想;从此真能做到无我和无我执的一切外缘等等,才能得到毕竟的解脱。不然,要想解脱这些五无间的罪行,除非有了机会,遇见真正的善知识,才可能脱离妄想相续的无间苦报。”这时,佛就归纳这些道理,作了一首偈语说:

贪爱名为母。无明则为父。觉境识为佛。诸使为罗汉。

阴集名为僧。无间次第断。谓是五无间。不入无择狱。

(这就是说:贪爱的欲念和无明的活动,比做长养众生的父母。能够分别内外一切的境界,都是心识之所生,倘能证得纯觉无识,便比做佛的境界。破贪欲等心念所生的八十八结使(注三十五),比做罗汉的境界。断身心五阴等苦恼的积集,比做清净的僧众。如果有人能够依次地断除了这五种无间之业,当然就不会堕入无间地狱了。)

(注三十五)八十八结使:八十八者,于一切烦恼中贪、瞋、痴、慢、疑、身见、边见、邪见、见取见、禁戒取见之十惑,名为本惑,余悉名随惑,此十惑就所迷之谛理而差别为八十八结使也。结与使皆烦恼之异名,系缚心身,结成苦果,故云结。随逐众生又驱使众生,故云使。苦集灭道之四谛为所迷之真理,迷其真理而起,于欲界为三十二,于色界为二十八,于无色界为二十八,通三界而为八十八也。欲界之三十二者,失迷于苦谛之理而起十惑,次迷于集谛之理而起七惑,前十惑中除身边戒之三见。集谛者业因也,无以业因而迷执我体者,故无身见,无身见故无边见,戒禁取见。次迷于灭谛之理而起七惑,如集谛下。次迷于道谛之理而起,有八惑,于前之七惑加戒禁取之一,已上总为欲界之三十二惑。然色界与无色界各有二十八者,于四谛下之惑各除瞋之一故也。上二界为定地,故不起瞋恚之粗动烦恼。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唯愿为说佛之知觉。世尊,何等是佛之知觉。佛告大慧:觉人法无我,了知二障,离二种死,断二烦恼,是名佛之知觉。声闻缘觉得此法者,亦名为佛。以是因缘故,我说一乘。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善知二无我 二障烦恼断 永离二种死 是名佛知觉

如何是佛境界的知觉

这时,大慧大士又问佛说:“如何才是佛的知觉境界?”佛回答说:“证觉了人无我和法无我(二无我),断除了烦恼障和所知障(二障),远离了分段生死和变易生死(二生死)。断灭了贪、瞋、痴的根本烦恼,和忿、恨、覆等的随烦恼(二烦恼),这就名为佛的知觉境界。如果那些修声闻、缘觉的人们,得到这种境界,他也就是佛了。所以我说佛法只有一乘之道。”这时,佛就归纳这些道理,作了一首偈语说:

善知二无我。二障烦恼断。永离二种死。是名佛知觉。

(这个偈语的意义,已经如上文所说,不必再加解释。)

尔时,大慧菩萨白佛言:世尊,何故世尊于大众中唱如是言:我是过去一切佛,及种种受生。我尔时作曼陀转轮圣王,六牙大象,及鹦鹉鸟,释提桓因,善眼仙人,如是等百千生经说。佛告大慧:以四等故,如来应供等正觉,于大众中唱如是言。我尔时作拘留孙,拘那含牟尼,迦叶佛。云何四等?谓字等,语等,法等,身等,是名四等。以四种等故,如来应供等正觉,于大众中唱如是言。云何字等?若字称我为佛,彼字亦称一切诸佛,彼字自性无有差别,是名字等。云何语等?谓我六十四种梵音,言语相生。彼诸如来应供等正觉,亦如是。六十四种梵音,言语相生,无增无减,无有差别。迦陵频伽,梵音声性。云何身等?谓我与诸佛法身,及色身相好,无有差别。除为调伏彼彼诸趣差别众生故,示现种种差别色身,是名身等。云何法等?谓我及彼佛,得三十七菩提分法,略说佛法无障碍智,是名四等。是故如来应供等正觉,于大众中唱如是言。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迦叶拘留孙 拘那含是我 以此四种等 我为佛子说

佛为什么说生前的因果事迹

这时,大慧大士又问说:“为什么您在许多经典上,说过去什么佛等就是您的前生,又说您的前生也做过天帝和人间世的转轮圣王等,又说您也做过善眼仙人,和变过六牙大象及鹦鹉等类众生,这是什么道理呢?”佛回答说:“有四个原因,我才这样说的。哪四个呢?就是所有的文字意义是平等的,所有的言语意义是平等的,所有的法门意义是平等的,所有的身命意义是平等的,因此我才这样说。什么是文字意义的平等呢?就是说:例如称得正觉之道的我, 为佛陀, 但无论用任何一种文字,来表示这个意义,也都是相同的意义。文字虽有不同的形态,但它表示的意义性质是平等没有差别的,这就名为文字意义的平等。什么是言语意义的平等呢?就是说:例如古印度的梵文,有六十四种不同的音韵,但用它们来说,却都是表达相同的旨趣,这就名为言语意义的平等。什么是身命意义的平等呢?就是说:一切证得正觉者的法身(自性的本来),和包身的相,都是同等的。而且宇宙间生物的形形色色,色身虽有差别,也无非是法身佛(自性的本来),为了教化众生而随类示现,(所谓:天地与我同根,万物与我一体,会万物于己者,惟圣人能之,便是此意。)这就名为身命意义的平等。什么是法门意义的平等呢?就是说:我和一切佛所广说的三十七菩提道品,以及略说的无障碍智,都是相同的,这就名为法门意义的平等。综合上面所说的这四种平等意义,所以我才有这种生前因果事迹的说法。”这时,佛就归纳这些道理,作了一首偈语说:

迎叶拘留孙。拘那含(注见前十七)是我。以此四种等。我为佛子说。

(这个偈语的意义,已经如上文所说,不必再加解释。)

大慧复白佛言:如世尊所说,我从某夜得最正觉,乃至某夜入般涅槃。于其中间,乃至不说一字。亦不已说当说,不说是佛说。世尊,如来应供等正觉,何因说言,不说是佛说。佛告大慧:我因二法故,作如是说。云何二法?谓缘自得法,及本住法,是名二法。因此二法故,我如是说。云何缘自得法?若彼如来所得,我亦得之,无增无减。缘自得法,究竟境界,离言说妄想,离字二趣。云何本住法?谓古先圣道,如金银等性,法界常住。若如来出世,若不出世,法界常住。如趣彼成道。譬如士夫行旷野中,见向古城平坦正道,即随入城,受如意乐。大慧,于意云何?彼作是道,及城中种种乐耶。答言不也。佛告大慧:我及过去一切诸佛,法界常住,亦复如是。是故说言,我从某夜得最正觉,乃至某夜入般涅槃,于其中间不说一字,亦不已说当说。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我某夜成道 至某夜涅槃 于此二中间 我都无所说

缘自得法住 故我作是说 彼佛及与我 悉无有差别

佛证得什么道和说的什么法

大慧又问:“如您所说的:于某天的夜里证得正等正觉。乃至于说:在某夜进入涅槃。可是又说:在这中间,并未说过一字。而且还说:过去已说的,现在正在说的,和将来要说的,都不算是佛说的,这些道理,又是什么原因呢?”佛说:“我因为根据两种法门,才有这样的说法,这两种法门:①就是根据自得的内证之法。②就是本来常住之法。所以才有这样的说法。什么是自得的内证之法呢?就是说:过去诸如求所证觉的心法,我也同样证得了。而且过去和现在,乃至未来的证得者,都无迟早增减的分别。因为如来的心法是不增不减的,这种自得内证的心法境界,是离言语和妄想,也没有名和相对分别的。什么是本来常住之法呢?就是说:自古至今的圣道是始终不变的,犹如金银的性能,无论变成哪样的器具,它们始终不失金银的本性。(借用现代术语来说:真理只有一个,而且是亘古不变的。) 如来证得的正等正觉之法,也是常住于法界而不灭。(事法界、理法界、理事无碍法界、事事无碍法界,总名为法界。)无论是有佛出世与无佛在世,此法是本来常住不灭的。譬如某一个城市,它是始终存在某一地区的,假定有一个人,当他踯躅于苍凉的旷野里,忽然看见了通向这个古城的一条大道,他就马上踏上这条正道,走向这个城市,去享受其中种种的安乐。大慧啊!你以为如来所证觉的大道,也同世间的观念和世俗的生活一样,具有一个法城,具有种种世俗的快乐吗?”大慧说:“那当然不是这个意思。”佛又说:“我和过去诸佛一样,证得本来常住的法身,也是这个道理,(所谓撒手到家人不识,了无一物献尊堂。)所以我说:我从某夜得最上正觉,乃至到了其夜进入涅槃,但在这段过程中,不曾说著一字,也没有过去说的、现在说的和未来说的。”这时,佛就归纳这些道理,作了一首偈语说:

我某夜成道。至某夜涅槃。于此二中间。我都无所说。

缘自得法住。故我作是说。彼佛及与我。悉无有差别。

(这个偈语的意义,已经如上文所说,不再加解释。)

尔时,大慧菩萨复请世尊:唯愿为说一切法有无有相。令我及余菩萨摩诃萨,离有无有相,疾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佛告大慧: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当为汝说。大慧白佛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佛告大慧:此世间依有二种,谓依有及无,堕性非性,欲见不离离相。大慧。云何世间依有?谓有世间因缘生,非不有从有生,非无有生。大慧,彼如是说者,是说世间无因。大慧,云何世间依无?谓受贪恚痴性已,然后妄想计著贪恚痴,性非性。大慧,若不取有性者,性相寂静,故谓诸如来声闻缘觉,不取贪恚痴性,为有为无。大慧,此中何等为坏者。大慧白佛言:世尊,若彼取贪恚痴性,后不复取。佛告大慧:善哉善哉,汝如是解。大慧,非但贪恚痴性非性为坏者,于声闻缘觉及佛,亦是坏者。所以者何?谓内外不可得故,烦恼性异不异故。大慧,贪恚痴,若内若外,不可得。贪恚痴性,无身故,无取故,非佛声闻缘觉是坏者。佛声闻缘觉自性解脱故,缚与缚因非性故。大慧,若有缚者,应有缚是缚因故。大慧,如是说坏者,是名无所有相。大慧,因是故,我说宁取人见如须弥山,不起无所有增上慢空见。大慧,无所有增上慢者,是名为坏。堕自共相见希望,不知自心现量,见外性,无常刹那展转坏。阴界入相续,流注变灭。离文字相妄想,是名坏者。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有无是二边 乃至心境界 净除彼境界 平等心寂灭

无取境界性 灭非无所有 有事悉如如 如贤圣境界

无种而有生 生已而复灭 因缘有非有 不住我教法

非外道非佛 非我亦非余 因缘所集起 云何而得无

谁集因缘有 而复说言无 邪见论生法 妄想计有无

若知无所生 亦复无所灭 观此悉空寂 有无二俱离

有和无两种错误见地的分析

这时,大慧大士又请问说:“请佛为我们说明一切法的有和无的真谛,使我们与未来修大乘菩萨道的人们,能够离有离无,迅速地证得无上正等正觉。”佛回答说:“在这个世间的人们,都不离两种根本的思想,就是根据有或无的观念,来推究形而上和宇宙万有的本体。其实,他们所说的自性,就根本不是真理,因为他们都是为了想见自性才去离相,纵使无相,仍然还未离相。大慧啊!什么叫作世间思想的依于有呢?就是说:他们认为的确有这个世间的存在,而且世间一切的事事物物。都从集合各种因缘(因素)而产生的,并非是没有的啊!这一切的事物,的确是从有而生,也并非无中生有的啊!他们这些观念,是认为形成世间的一切,根本另外没有别的原因,只是因缘(因素)的存灭,而发生有和无的现象。又,什么叫作世间思想的依于无呢?就是他们感觉到人们确有贪、瞋、痴的心理作用,但是却认为那是心理上妄想执著所发生的不同形态,根本无所谓有真实贪、瞋、痴的自性根据。所以只要不执著真实有自性的作用,那么心理上的自性和现状,就毕竟寂静无为了。所以他们认识所谓如来和声闻、缘觉等的得道人们,也不过是把这些心理上的作用扫除净尽罢了,使有归于无而已。大慧啊!你说,这种观念,其中哪里是具有彻底破坏性的断灭见解呢?它的错误在哪里呢?”大慧回答说:“就在他们先承认有一个贪、瞋、痴等的心理作用,后来又要舍弃它,不执著它,于是又否定它们有自性的根本。”佛说:“善哉!善哉!你能够有此见解。根据这种理论,不但贪、瞋、痴等心理状态是没有根本的自性,当然可以打消它。须知即使打消了它以后,变成为声闻、缘觉,甚至佛,也不过是另一心理状态而已。推而广之,这些佛的境界,也是可以打消的啊!为什么呢?因为身心内外的一切法,毕竟没有实体可得的。所谓烦恼与清净,虽然它们的作用和性质不同,可是同是心理上的性能,根本上又是相同的啊!既然贪、瞋、痴等身心内外状态是不可得的,那么这些心理作用,就根本没有本身的根据了,因为它是没有实体可把捉的啊!这样说来,就是如来和声闻、缘觉们努力修行的结果,才能破除了这些心理障碍。其实这些心理状态,自性就会自然解脱的了。所谓心理束缚和所束缚的原因,根本上就没有真实存在的性质。如果是有束缚的,应该就会有所解脱,因为束缚当然会有原因。大慧啊!这种观念,就是破坏性的断灭论据的观点,这就名为始终依于无的无相论。大慧啊!所以我说:宁取我相人见如须弥山,不可落空如芥子许。像这种观念,就是所谓产生无所有的增上慢的空见了。这种见地,完全是彻底破坏性的断灭论,堕在自他心理现象的见相里;殊不知道这还是自心的现识境界。他只见到外界的一切现象性能,是刹那之间,互相辗转变坏,一切那是无常的。他又只看到身心内外的五阴——色、受、想、行、识等,都是心理生理的本能相续活动,虽然是不断地流注,但又随时地变灭。于是认为只要心理上离了文字和分别妄想的现象,就是对了,这就名为是彻底破坏性的断灭论。”这时,佛就归纳这些道理,作了一篇偈语说:

有无是二边。乃至心境界。净除彼境界。平等心寂灭。

(这是说:无论认为自性是有或是无,落空或执有,都是落在一边的境界。而且有之与无,也无非是心的现识境界的一种现象或观念而已。要净除这些落在有或无的两边境界,才能得到平等寂灭的心之自性。)

无取境界性。灭非无所有。有事悉如如。如贤圣境界。

(这是说:只要不执著于任何境界,如明镜当空而照见万象,于万有景象过即不留,自然会体证得本来寂灭的自性。但所谓寂灭,却不是说什么都没有,如果这样,只是一种断灭空——即顽空而已。须知寂灭无为是自性天然本色,它本来能起照应事物的妙用。当它照见事物的时候,寂灭无为的自性,就在照用事物之中。但在不照不用的时候,依然还是它本来的寂灭无为。所谓当用之时,体在用中。在体之时,用归于体。这就是如如不动,无来无去,就名为如来了,也就是大乘菩萨道的圣贤境界。)

无种而有生。生已而复灭。因缘有非有。不住我教法。

(这是说:如果认为宇宙万象的有,是从无而生的。所以生起万象以后,终归于灭。或者认为万物是因缘(因素)和合而生的,所以因缘离散以后,就没有了万象。这些理论和观念,毕竟不是我教法中的道理。)

非外道非佛,非我亦非余。因缘所集起。云何而得无。

(这是说:我所证觉的法性,其中究竟也无所谓外道,也无所谓佛,无所谓真我,无所谓非我,也无所谓另有其余的作用。可是当它生起作用的时候,它的确是由和合因缘积聚而生,怎样又可以说它是绝对的无呢?)

谁集因缘有。而复说言无。邪见论生法。妄想计有无。

(这是说:一切万象,都从因缘积聚而生。可是能够和合因缘的那个功能,又是谁呢?如何又说它是绝对的没有呢?如果是绝对的无,哪里会生起万象呢?所以说有说无,和执空执有之徒,都是没有彻见自性的本来。用这些谬误的见解,来讨论宇宙万有的体性,都是落于偏差,堕在执著自我主观的邪见之中。)

若知无所生。亦复无所灭。观此悉空寂。有无二俱离。

(这是说:如果彻底了知万有的如来自性,虽能生万象,而体自无生。万象虽灭,而体自不灭。观这一切的有无、来去、生灭等等,毕竟都是空寂的,那自然就会远离这个有无的两边邪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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