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年11月出版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是郭敬明的第二部作品,他也依靠这部书闯出了一番天地,但仅仅时隔一个月,就被《圈里圈外》的作者庄羽告上了法庭,这同样也是第一次因为抄袭事件走上法律流程。
都说“读书人窃书不算偷”,但这一次“抄袭事件”步入读者的视野之后,我们发现,这个观点似乎是错的。
因为《梦里花落知多少》和《圈里圈外》实在是太像了,举一个例子给大家看:
“我也是跟她客气,真跟我聊我还真受不了她那亦真亦幻的风格”——《圈里圈外》
“我还真受不了她那亦真亦幻的风格”——《梦里花落知多少》
当然,像这样的例子,在两书之间不胜枚举,因此在法院判决郭敬明败诉之后,大家都认为这是最好的结果。
判决还包括郭敬明在15日内通过《中国青年报》上公开道歉,但庄羽也仅仅是获得一封并非出自郭敬明之手的公开道歉信而已。
也就是说,时至今日,庄羽也没有听到郭敬明哪怕一声道歉的声音,甚至在2007年《梦里花落知多少》翻拍成了电视剧,而编剧之一就是郭敬明本人!
一个不好的起点:有钱有粉有IP,败诉又怎样
郭敬明的执着更像是在坚守自己的城堡,为自己洗清罪名的最后一搏,更是向广大粉丝传递一种信号——我就是我,不一样的烟火!
并不是说郭敬明引起了这种风气,但事实证明,败诉的那一方的确获得更高的曝光率和人气还有翻拍电视剧。
而庄羽,按照某种程度上来说还应该去谢谢郭敬明,因为在这桩案情之前,我还真不知道“庄羽是何许人也”。
与之相似的,还有2014年的《宫锁连城》与琼瑶的《梅花烙》,虽然琼瑶阿姨最终胜诉并获取了500万的赔偿金,但对于《宫锁连城》所获得的收入来讲,简直不值一提。
同样案件结束两年,琼瑶也没有听到过任何人的道歉声。
同类的事情也发生在了一位武侠大家和一位玄幻新锐,本无交集的二人身上,而焦点就是《此间的少年》。
2016年10月,武侠小说大家金庸将畅销玄幻书作家江南告上了法庭,起诉江南及其出版发行方著作权侵权,要求“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停止复制、发行小说《此间的少年》,封存并销毁库存图书”并公开道歉,共同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
事后,江南用“粉丝”身份和最早创作时的“非商业”动机解释自己并没有侵权行为。
恶性蔓延,IP剧抄袭严重
近几年由于IP剧的繁盛,此类案件层出不穷,包括耳熟能详的《楚乔传》、《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甄嬛传》、《花千骨》等等均涉嫌抄袭行为。
当然还有一种构架上的抄袭,比如《甄嬛传》和《芈月传》,两者几乎就是同一部作品而换上了不同的包装!
在网文界甚至流传着这么一段顺口溜,只要你细细琢磨就会发现,什么《择天记》、《花千骨》、《诛仙》等等,简直都是“异曲同工”呀!
巨大报酬成为抄袭动力
想要在网文界混出点名堂,日更6000字是最低的标准,虽然有人也能爆发出日更2万字的壮举,但想要连续创作几年而保持日更6000的却也只是寥寥无几。
像唐家三少这种业界公认的“日更小王子”,已经可以算是极限了,出道10年以上仍能保持8000日更的也就仅此一人!
所以在保持字数的同时还要思源不断,抄袭显然就成为了“名利双收”的最佳捷径。
为此更多人喜欢上了铤而走险,而当那些还在“畏首畏尾”之人看到了前辈们的“不劳而获”,显然也跟着走上了这条道路。
这是条恶性循环,但在网文界当中发生法律纠纷的却是极少数,最有名的就是《锦绣未央》被告上了法庭。(原名为《庶女有毒》)
然而除此之外,唐七的《三生三世》抄袭大风刮过的《桃花债》却也仅仅是在网络上掀起了一阵“粉丝维权”,而作者双方却从没有就此事发表过任何言论,就像没法发生过这一件事一样!
为何抄袭与被抄袭会相安无事?
首先,鉴定是否抄袭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对“抄袭与被抄袭”进行过严格定义。
其次,鉴定抄袭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之前谈到的“于琼案”整整耗时19个月,费时费力费钱,而作为回报,除了金钱以外收效甚微,更本就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
最后,一旦坚定抄袭失败,将面临着一些列的问题,光是粉丝的口水可能就会被维权者极大的压力,简直是费力不讨好。
当然,更有可能在成全了对方的同时还被扣上了“炒作”的帽子!
对于时下的原创作者们,维权成为了他们保护自己作品的唯一武器,但中国的维权之路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而在这段时间,原创作者们也只能在无奈的同时,继续着自己的创作!
|
|